时常在网上看到一些网友议论:公司一旦倒闭,要不要及时去工商局办理注销?有的网友认为,既然都已经破产了,按道理说,停止经营后,应该会自行注销吧?其实不然,还得需要公司主动去办理才成。
此外,有一些网友分不清吊销与注销的概念,甚至把前者当成后者。小编想要告诉大家,这两者是完全不相同的两个概念,它们除了定义不同,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不一样的。注销属于主动行为,吊销就有些被动了。
你们知道吗?对于公司而言,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,千万不要遵循“无为而治”,应当及时采取相应行动,这样可以防止风险:如果相关职能部门吊销执照的行为违法或错误,企业应该怎么办呢?别慌!公司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,恢复营业执照,从而继续经营。这样跟大家说吧,如果相关职能部门吊销执照的行为合法,那将不会存在严重的后果,公司只需要依法进行清算,予以注销。
如果实在不得已,走到了不能继续经营下去的地步,建议企业还是选择及时去把公司注销掉,别拖着,否则后患无穷!